招标信息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低温空气预热器管箱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3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低温空气预热器管箱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低温空气预热器管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低温空气预热器管箱,详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指定施工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2.4技术要求: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须提供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资质,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应承诺,必须独立生产制造空气预热器管箱,不允许外包厂家生产制造。

3.6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须具备管箱式空气预热器或整台锅炉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10份管箱式空气预热器或整台锅炉的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提供技术协议;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7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3日17时至2024年12月9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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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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