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气象探测中心、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站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站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站(302个,简称“交通站”)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计量检定等约定的其它维保服务任务,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3.4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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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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