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全系统商标代理服务外聘法律机构集采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0001标段:中粮集团全系统商标代理服务外聘法律机构集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12-04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中粮集团全系统商标代理服务外聘法律机构公开集采项目,采购人为中粮集团,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中粮集团全系统商标代理服务外聘法律机构公开集采项目
2.3采购预算:约人民币200万元(两个标段合计金额)
2.4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第一标段:商标确权流程性事项及著作权登记 |
(1)境内: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续展(区分是否在宽展期)、变更、转让申请、许可备案、注销、删减商品或服务类别、补证、海关备案、著作权登记等;(2)境外:查询、马德里注册、马德里转让、马德里续展、马德里变更、单一国别注册、单一国别转让、单一国别续展、单一国别变更、驳回复审等 详见合同及采购需求 |
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二标段:商标确权的争议性事项 |
(1)境内:异议申请、异议答辩、无效申请、无效答辩、撤三申请、撤三答辩、撤通申请、撤通答辩、撤销复审、撤销复审答辩等。 (2)境外:撤销申请、提供使用承诺或使用证据、异议、无效等 详见合同及采购需求 |
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质量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代理工作
2.6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递交,评审和合同授予以标段为单位。供应商响应服务应包括标段中所有服务,否则将被视为响应不完整,其响应将被拒绝。
2.7通过本次谈判每个标段选择正式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系统商标代理服务商数量为4家,选择备选代理服务商数量为1家。
2.8无论是否竞聘成功,参选商标事务所及拟指派的团队人员能够遵守执业规范,保守采购人商业秘密,避免利益冲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年限5年(含)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服务业务,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近三年(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关于商标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系指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描述页、合同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粮集团(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在专业化平台公司)“客商黑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受委托后就中国大陆地区的知识产权代理事务不得转委托。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提供无相关问题承诺书】;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16时59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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