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库建设及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物资库建设及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GZHR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本次监理招标为将同一建设地点,不同的建设内容的两个项目,共同打包监理。
(一)房屋综合整治:(1)食堂新建:建设1080平方米,拟建设三层,一层设置300平方米浴室,二、三层建设厨房、餐厅等食堂建设;(2)地面改造:对操场道路进行整修和改造;(3)新建晾衣场:新建晾衣场350平方米;(4)对老食堂进行拆除(含原浴室);
(二)物资仓库:(1)新建特种仓库:按照特种库室建设规范新建特种库室和物资库,约900平方米,包含室外围墙、岗楼等附属设施,以及室外安防和给排水设施;(2)对老宿舍楼拆除。
2.招标范围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监理服务 |
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等(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 |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以最终签订合同服务时间为准)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项目预算:319621.00元(其中物资库建设:166831.00元,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152790.00元);
※3.最高限价:319621.00元(其中物资库建设:166831.00元,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152790.00元) ;
※4.本项目第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料(依法免税的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2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