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债承销机构白名单更新项目供应商第二轮征集公告
2024-12-041、服务内容:担任本行债券(包括资本类金融债和非资本类金融债)发行项目的承销商,提供债券发行承销服务,协助本行完成债券发行申报、托管、登记等工作。
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营业执照中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满足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对承销商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提供被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且须由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
4、可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报名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报名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1、熟悉监管要求,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债券发行项目的服务经验,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能高效率地推进项目实施。提供近1年内相关服务案例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包含首尾页及含名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签字盖章页为准,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知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我行供应商须知内容(详见上海农商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重要通知-供应商须知),如违反须知条款内容,将依据本行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相应的处罚。严禁列入本行黑、灰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和禁入处罚期内参与项目。无不可抗力原因,报名供应商不得中途退出,一年内累计二次及以上无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响应的,将列入本行灰名单级供应商,实施相应处罚。
三、项目报名
1、项目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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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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