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区科创新材料产业园-新锋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科创新材料产业园-新锋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项目备案证明(宁发改备案(2024)6号),建设单位为湖南云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云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7774.0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科创新材料产业园-新锋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宁乡高新区金林西路与新卓路交叉口西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宁乡高新区科创新材料产业园-新锋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宁乡高新区金林西路与新卓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规划总净用地面积约26198.5㎡(约39.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0797.82㎡,拟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及辅房1栋约12806.65㎡,综合楼1栋约7119.12㎡(地上6层,含食堂702㎡,产品展示厅502㎡,办公3507.12㎡,倒班间及员工活动室2408㎡),门卫30.38㎡,集中供气站258.59㎡,垃圾站54㎡以及冷却循环系统、地下消防水池、人防报警间等,项目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个,配电房建设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配电工程;并进行室外附属、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15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宁乡高新区科创新材料产业园-新锋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口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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