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关于《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碾子山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变更的批复》的批复,碾发改审发【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争取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区内
2.3建设规模:改造市政供水管线总长度18400米,管径DN100~DN200mm,新建供水管线3000米,管径DN200mm,配建观察井及阀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开标前15日内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3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3年 01 月 01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00分至2024年 12月 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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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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