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西北院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
. 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已落实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
1.2 项目描述: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我公司自建项目,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 20688.81 ㎡,拟建设科研办公楼 E 座和科研办公楼 F 座,并配套完成地下车库、人防及室外工程等基础设施。三期总建筑面积 56600.44 ㎡,地上建筑面积 39100.44 ㎡,地下建筑面积 17500 ㎡。其中,科研办公 E 座地上建筑面积19511.08 ㎡,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科研办公 F 座地上建筑面积 19589.36 ㎡,地上十层,地下局部两层。

1.3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 号
1.4 项目业主: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招标范围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所用的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表1 混凝土采购数量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垫层)

C15

m3

2000

 

2

商品混凝土

C15

m3

3000

 

3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600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4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000

 

5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0000

 

6

商品混凝土

C30P8抗渗

m3

7000

 

7

商品混凝土

C35

m3

3800

 

8

商品混凝土

C35抗冻

m3

2000

 

9

商品混凝土

C35细石

m3

1000

 

10

商品混凝土

C40

m3

5700

 

11

商品混凝土

C45

m3

8300

 

12

汇总

   

48400

 

注: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用量建、构筑物(垫层、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等)按照施工蓝图工程量进行结算,对于其他零星工程等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因投资计划、场址变化、设计变更、工程进度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品种、数量、进度与采购品种、数量、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采购品种、数量及进度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本次采购货物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2024 年12 月)起至合同工期完工(根据工程项

目的实际需要分批组织供应,按最终供货函为准)。

5.交货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施工现场入口位于神禾四路以北。投标人负责卸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最新规程规范
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

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人指派的专人“驻站” ,

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招标人

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年生产能力不小

于40 万m³,日生产能力不小于2000m 3;获得2023 年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3A 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有效行驶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5 公里(以供货搅拌站到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三期项目施工地,百度地图查询的有效行驶运输距离不超过25 公里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 年内(2021 年7 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 个合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按年度提供近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告(如成立不足2 年,按相应年度提供)。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请于2024 年12 月9 日17:00 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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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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