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

1. 招标条件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服 务 期:  2年,暂定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信息管理系统、PLC设备、变频驱动控制系统、堆取料机无人操作自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集群对讲机系统、通信系统等(包含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升级改造、技术咨询及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国内散货码头管控系统的运维或施工(含升级改造项目)业绩或斗轮堆取料机无人自动化系统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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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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