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监测系统完善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04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监测系统完善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集团要求,鹿台山矿井2024年6月底井下甲烷传感器采用催化燃烧的全部更换为激光甲烷传感器。目前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已更换完成,现需对井下其它地点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地点进行更换。预计购置45台激光甲烷传感器可满足要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用环境激光甲烷传感器

GJJ100(A)

45

2.2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激光甲烷传感器设备到矿。

2.3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煤矿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与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期内的授权书,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电气设备需提供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供应商近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18:00至2024年12月09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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