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务段调度命令受令终端、调监显示终端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4-12-04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务段调度命令受令终端、调监显示终端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调度命令受令终端、调监显示终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石家庄工务段、石家庄车辆段、石家庄供电段、石家庄电务段CTC调度命令受令终端,包件项数为:4套;
A02:衡水工务段、衡水供电段CTC调度命令受令终端,包件项数为:2套;
A03:石家庄车辆段TDCS调监显示终端,包件项数为:1套;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A03包:调度命令受令终端、调监显示终端设备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具备有效的由认证资质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意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出具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至今)TDCS/CTC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0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A03: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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