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方大太阳城项目科研地块外立面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0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昌方大太阳城项目科研地块外立面工程。

(二)招标单位:南昌方大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创新一路以西,方大一路以北。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质量标准: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总工期178天,其中1#楼暂定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2#楼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3#楼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七)项目概况:工程占地面积42066.48㎡,建筑面积87060.34㎡;主要包括19层办公楼2栋、2-3层研发楼1栋及相关裙楼外立面工程。

(八)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方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集中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发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会审意见经审定签认后方可执行。图纸可以指导施工,如有特殊部位需进行深化设计,请于进场7天内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明确深化部位及深化说明,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

2.设计中存在的明显的“错、漏、碰、缺”问题,承包方如果在审图阶段未发现,则必须在施工前提出。如果因设计图纸问题,承包方未发现,需要封边收口处理的由承包方负责完成。

3.幕墙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十)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材料进场支付至已进场合格材料产值的50%

3.施工阶段按月度形象进度付款,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70%。

4.合同范围内工程单栋施工完毕后,支付至已完楼栋产值的80%。

5.已完工程经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相关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5%。

6.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7.质保金退还:质保期自质保期起算之日起满两年且经甲方确认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支付结算总价(涂料工程除外)的5%。涂料工程自质保期起算之日起满五年且经甲方确认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支付涂料工程结算总价的5%。

(十一)招标主要内容

1.施工范围包括所有楼栋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外墙粉刷、外墙抗裂、原结构线条填充及修补、外立面真石漆、铝板、格栅、玻璃栏板及连接件、金属logo施工及验收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玻璃幕墙需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图纸要求,达到国家节能检测验收标准(需出具报告),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新规定新规范时,应按照新规定新规范施工且费用不再增加。

3.承包方进入发包方工地应自觉遵守发包方及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安全规定,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承包方未履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4.施工中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

5.承包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并做好外立面的保洁工作,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接收,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6.如承包方未能按发包方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安保工作,发包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可在给承包方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承包方负责。

7.发包方不提供垂直运输条件,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采取施工措施,该部分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到报价中,后期不再计取签证费用。二次搭设脚手架、雇佣吊车的费用包含在此项费用中,后期不予额外增加费用。

8.材料到场后必须有防潮、防碰、防晒等保护措施。在工地暂时存放时应置于适宜位置,立放角度不小于70°,出厂时成品保护材料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厂家应无条件修复。分包单位从进行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部分竣工验收完毕交付工程业主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

9.总包单位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电线、电缆、电箱、连接水管自理。用水用电过程中接受总包单位或精装单位的统一管理。

10.本次中标单位对作业面在交付前进行至少一次精保洁(包含门框、门扇、窗扇、玻璃、铝板、格栅等保护膜撕除),保洁效果应达到验收标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1.项目交付之日起进入保修期,涂料保修期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2年。

12.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滞后,影响其他专业单位施工、工程验收交付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对于现场出现质量问题的,承包方有责任按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13.在甲方指定区域先行完成施工样板,成品保护样板。

14.按要求提供材料样品,做好标签进行封样。

15.根据甲方、监理方的要求进行材料复检。

16.施工过程中材料到场后卸货、仓储、保管工作,材料堆放场地由乙方与总包单位或精装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施工推进需调整材料堆放场地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转运,相关费用由乙方综合考虑。

17.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成品保护(包含门框、门扇、窗扇、玻璃、铝板、格栅覆膜保护)、安全文明管理、工完场清工作。

18.施工垃圾的堆放场地由乙方清运至精装或总包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外运出场,如未按要求我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负责外运,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9.外墙、外窗需按规范要求严格进行淋水试验,交付时外立面需零渗漏。

20.施工过程中以及全力配合最后的产品、工程资料移交工作。

21.现场不提供办公及生活场所。

22.甲方临时委托的其它工程。

23.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与交付使用有关的其它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成立时间已满5年。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五)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近三年有3个以上同类型业绩。

(六)如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我国法规要求及业绩要求除外),其承诺中标签约后按发包人招标文件要求缴纳2倍(或以上)的履约保证金(此部分不作为投标加分项),即可参与投标。中标后弃标将罚没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4日(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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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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