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常年法律合规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常年法律合规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常法顾问服务供应商,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入围成交供应商分别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在价格不变(境内律师价格指综合小时费率,境外律师价格指封顶价)、服务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约,每次续约1年,续约不超过2次。

本项目采购范围:拟选聘境内4家、境外1家常年法律合规顾问,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合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治理、三会准备、年报修订、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识别、董监高合规、监管沟通、突发事件处理、法律问题咨询、交易结构论证、诉讼策略分析、制订与审查合同文本、法律培训等(服务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

第1包:境内常年法律合规顾问服务(采购编号:0733-24165233/1)

主要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境内常年法律合规服务及相关事宜;为保证充分竞争性,本包拟采购数量根据最终合格供应商数量确定(取实际合格响应供应商数量N-2家,最多不超过4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第1包的入围成交供应商;

第2包:境外常年法律合规顾问服务(采购编号:0733-24165233/2)

主要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境外常年法律合规服务及相关事宜;本包拟采购1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第2包的成交供应商。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上述一个包或两个包的磋商申请。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境内常法顾问律所需具有司法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境外常法顾问律所需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以后)需具有为类似行业机构提供常法服务的经验,以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

3.4供应商应具有为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各包均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盖章)。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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