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法治应用V1.0)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2024年监督控制管理平台推广实施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0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法治应用V1.0)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2024年监督控制管理平台推广实施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法治应用V1.0)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2024年监督控制管理平台推广实施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

2.2项目概况:

标包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法治应用V1.0)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

标包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控制管理平台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 

2.3采购范围:

标包1:功能推广上线应用需求包括基础数据初始化及更新维护、权限收集及配置、系统等接入联调测试、系统培训、运营支持。

标包2:功能推广上线应用需求包括监督控制管理平台建成的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督与改进、风险驾驶舱(云景)等模块功能以及平台在适配性校验过程中甄选出的一批质量较好的风险监测规则和风险监测指标。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服务类。

2.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包名称

需求单位

预计采购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最大中标数量

服务期

响应保证金

备注

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管理平台(法治应用V1.0)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

法规部

293522元(含税)

293522元(含税)

1

合同生效后300天完成

不收取

/

2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控制管理平台推广实施及运营支持项目

法规部

641500元(含税)

641500元(含税)

1

合同生效后180天完成

不收取

/

备注

/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供应商按总价进行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有效报价:供应商所报总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总价包干,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标的物描述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包,每标包1名成交人,标包之间可兼投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供应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4)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供应商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专用资格

(1)本项目报价供应商被授权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员工,须提供供应商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报价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具有所投标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显示工作内容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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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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