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本部反击破碎石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4-1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本部反击破碎石混凝土公开招标项目 已 经 浙江交工集团 批复, 项目业主为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为 项目计量款 ,招标人为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本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包

采购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使用地点

使用时间

备注

FJP

反击破碎石混凝土

C50 海工(反击破)

65000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前华村/江阴镇北郑

2024.12-

2025.12

 

反击破碎石混凝土

C55 海工(反击破)

3300

 

反击破碎石混凝土

C60 海工(反击破)

16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泥制品生产或销售相关营业范围,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出具生产商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其他:/。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业绩要求:2021年07月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3)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06至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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