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洛阳市基层防灾地质灾害工具器械类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154 2、项目名称: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洛阳市基层防灾地质灾害工具器械类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76,100.00元 最高限价:4976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44号-1 地质灾害工具器械类 4976100 4976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地质灾害工具器械类装备采购,主要目标是提升洛阳市、县、乡基层防灾能力,着重关注市、县、乡的应急救援队伍,通过购置各类应急救援设备,提高基层救援能力。(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4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6质保期:特殊装备的质保期如有行业规定,执行其规定,其余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5.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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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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