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温塘镇康复医疗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温塘镇康复医疗中心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至2024-12-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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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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