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港区14-17#泊位道路堆场五期(扫尾)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2024-12-0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海沧港区14-17#泊位道路堆场五期(扫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空箱堆场、闸口改造、软基处理、道路改造、消防给水、排水、供电和通信管线等。堆场工程总面积为533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海沧港区14-17#泊位道路堆场五期(扫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空箱堆场、闸口改造、软基处理、道路改造、消防给水、排水、供电和通信管线等。堆场工程总面积为533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要求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要求的,不得出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词汇)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至投标截止时)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3.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本数)的港区堆场工程施工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6 10:45:00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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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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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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