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化学药剂(危险化学品)采购公告

2024-12-05

 

 

 

 

 

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就化学药剂(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化学药剂(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

(二) 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

1. 药剂采购信息和技术要求

序号

药剂名称

预计量

(吨 / 年)

预计送货

频次

技术要求

1

甲醇

21.60

2-3 吨 / 次

《 GB/T 338-2011 工业用甲醇》

优等品

2

过氧化氢

10.80

2-3 吨 / 次

《 GB/T 1616-2014 工业过氧化氢》

27.5% 优等品

2. 采购人收货地址:包括但不限于 大推车山生活垃圾填埋场 (江门市蓬江区宏兴路 149 号)、 江门市卫生物料处置厂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乐路 148 号)。

3.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

(三) 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 采购方式:询价。

(五) 成交供应商家数: 1 家。

二、 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报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使用总公司(总所)相关资质的,分公司应确保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最终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 响应供应商应当是所投化学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本次采购范围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三) 响应供应商应当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或与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企业签订运输合作协议。

(四) 响应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国家及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五) 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报。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三、 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

项目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8:30-17: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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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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