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废油泥)外委处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5锦西石化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废油泥)外委处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废油泥)外委处置服务(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锦西石化公司产生的废油泥(HW08 251-002-08),预计量13000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服务地点:锦西石化公司。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或合同生效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锦西石化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废油泥)外委处置服务。废油泥(HW08 251-002-08),预计量13000吨;
2.5标段(标包)划分:1个。
2.6最高投标限价:470元/吨;(含增值税、含运输费、包装费、防尘、防雨及苫盖设施(在锦西石化场地)、标识费、场地清理费,吊车、叉车装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技术性能指标: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和设施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运输”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持有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的核准经营规模要满足锦西石化公司13000吨/年废油泥的处理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1份及以上炼化装置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泥)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6对危险废物(废油泥)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运输过程符合(交通部令[2013年]第2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并参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处理处置。不得将废油泥二次转运交由其他单位处置。
3.7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没有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逐页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机动车行驶证(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驾驶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运输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
3.8投标人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保险缴费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提供作业方案);
3.9投标人需制定处置利用、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需提供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因突发情形造成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如出现运输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污染环境事项,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3.10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3.10.1招标人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提前告知投标人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疫情影响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10.2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办理标的物的转移手续时,中标人须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协调,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顺利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或招标人达到最大暂存量之前,完成办理转移手续。如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含审批部门审批未通过等情形)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移审批手续,投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文字版证明材料。
3.10.3投标人在转运、处理利用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理利用,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应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无任何违法行为或违法记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12省外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若因辽宁省规定或各级政府特殊要求原因,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无法按期办理、不能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时,即使中标,也同意自愿放弃本次中标人资格;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顺延。(需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16时至2024年12月10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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