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乐区第二医院感染楼设计、勘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乐区第二医院感染楼设计、勘察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93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93000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预算金额

品目最高限价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工程设计服务

1项

495000

49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6930

1-2

工程勘察服务

1项

198000

198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其他资格证明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其他资格证明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联合体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活动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如果供应商自身不具备“其他资格证明1”或者“其他资格证明2”所要求的资质之一,则可以与具备“其他资格证明2”或者“其他资格证明1”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报价。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五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