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裂解气脱砷脱汞剂招标公告

2024-12-06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裂解气脱砷脱汞剂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1)脱后砷化氢含量≤5ppb(wt)、2)脱后汞含量≤1ppb(wt)、3)床层压降≤30KPa、4)催化剂寿命≥5年。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具体发货时间等买方通知。

 

 

交货数量: 脱砷脱汞催化剂 35m³

 

 

招标范围: 脱砷脱汞剂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大榭石化是具有8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上下游配套、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的大中型炼化一体化企业。本项目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拟新建的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催化装置或乙烯装置的脱砷催化剂供货业绩。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催化装置或乙烯装置的脱汞催化剂供货业绩。(若1个合同签署物资名称为脱砷脱汞催化剂,且满足上述要求,则可视为分别满足上述2个合同业绩要求;若合同签署物资名称为脱砷催化剂,但投标人提供的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显示该脱砷剂也同时具备脱汞性能,且满足上述要求,则可视为满足上述2个合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买卖双方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催化剂脱砷性能、脱汞性能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买卖双方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催化剂脱砷性能、脱汞性能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无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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