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一体化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6
1.招标条件
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EPC)项目经理部所需一体化保温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承德高新区崔梨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5535㎡,总建筑面积约为255955㎡,整体建筑由25栋二类高层住宅楼(含物管用房、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用房),1栋5层的集中商业楼,1栋3层6班幼儿园,1栋1层的开闭所组成。其中住宅楼部分总共建设1515户居民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52890㎡,回迁商业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3732㎡,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为2307㎡,开闭所总建筑面积约为333㎡,地下车库由47716㎡的非人防和18743㎡的人防组成。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2)信誉情况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应附信用中国近三年记录。

(3)生产能力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或被代理厂家CL体系模块年产量不得低于10万平方米,附履约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该类产品的标的物合格证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近三年(2021-2023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附生产厂家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4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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