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厂界、噪声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06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厂界、噪声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0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51座加油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检测)、噪声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加油站油气回收、厂界、噪声检测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3)具有项目相关的检测资质,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资质包含油气回收检测、非甲烷总烃、噪声等检测资质。

(二)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委现场查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9:00到2024年12月10日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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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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