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海陆联运门到门业务盐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海陆联运门到门业务盐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中盐旗下各生产、批发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运输服务集中采购,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合同签约甲方为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规模: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海陆联运门到门业务盐运输服务项目。

 

范围: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任一个包或所有包进行投标。评标将按每个包分别进行,各包均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运输用柜均为20尺柜,发货量存在增减情况,实际发货量以客户实际订单出货量为准

 

包号

 

运输形式

 

出发地

 

到达地

 

产品

 

预计年货运量(柜)

 

投标限价

 

(元/柜)

 

第1包

 

海陆联运

 

金赛盐厂

 

广东高明市

 

海包盐

 

1000

 

4545

 

第2包

 

海陆联运

 

金赛盐厂

 

广东新会市

 

海包盐

 

350

 

4040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至少5个类似食品类(门到门运输)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若有>、首页、运输货种、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明细列表>);

 

3.4 投标人须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3.5第1包的投标人须能提供广东省高明市附近100柜左右堆存场地(提供承诺函或码头协议,格式见第五章);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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