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12-05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茂禾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
2.3 最高限价: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
2.5 建设地点:银锦路以西虹桥路以南;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拟派出的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之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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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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