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轴系补偿减振装置及静水压力平衡装置研制招标公告

2024-1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轴系补偿减振装置及静水压力平衡装置研制,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套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轴系补偿减振装置及静水压力平衡装置研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轴系补偿减振装置及静水压力平衡装置研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本单位上述年度财务状况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报告。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弹性接管相关的加工制造业绩合同复印件。

4.4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审查暂未取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高校、军方单位除外)。投标文件中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4.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4.7投标人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8 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承制范围包含弹性接管的科研、生产等类似专业,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9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若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10投标人应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注册或承诺中标后完成注册(提供截图或声明)。

4.11 投标人应有对应的军事代表室监管,代表室能够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声明。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4.12中标单位需配合甲方完成供应商的办理,如因不具备办理条件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后果(提供声明),供方办理材料如下(最终所需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①信用中国报告、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②公司人员社保缴费记录;
③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厂房等;
④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盖章版);
⑤设备设施购买凭证/租赁合同(加工类单位必须有);
⑥代理证书(代理商);
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⑧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
⑨质量体系证书(加工类单位必须有)。

说明: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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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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