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5.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5
项目名称:福州5.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购

项目预算:约1695万元

采购需求:福州5.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购,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一般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提供)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特定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一成员单位应满足下列特定条件,并提供证明资料)

6、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一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7、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一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一成员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设计资质  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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