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度楼暖通系统设备维保、巡视、值守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2024-12-05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度楼暖通系统设备维保、巡视、值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

3.1.2(1)报价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报价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有审计单位印章)(注:审计报告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据实提供);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同一业主不同年份合同算一个业绩)须提供服务外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提供与服务业绩对应的服务外包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标准的承诺函,并承诺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3.5.2报价人须满足(1)有固定经营场所,且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2)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技师/二级技能制冷工资质;(3)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证、焊工证、登高证。(拟派项目主管和现场技术负责人介绍,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5.3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5.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12月5日22时00分起至12月10日22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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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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