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机房扩建改造招标公告
2024-12-06项目编号:[350205]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机房扩建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9,7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海沧区机房扩建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2,759,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59,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10699-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海沧区机房扩建改造 |
1(项) |
否 |
按照机房等级标准B级进行机房扩建。验收依据:1、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服务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验收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质量,服务团队的售后服务能力,响应时间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承诺情况进行验收。3、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
2,759,7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达到40.23%或以上。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且本项目全部由投标人承接,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不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的,则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23%。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政策要求,且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须符合上述比例),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为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3)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的内容为准。7)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06 至 2024-12-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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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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