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修订及减排路径优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修订及减排路径优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修订及减排路径优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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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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