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6

 

 

某部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装备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

序号

装备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

数量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1

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

46.1568万元

详见技术文件

合同签订后60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允许代理供应商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不允许分包、转包。

特定资格要求:

3.10具有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证书时间已过但获批资格延续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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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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