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DNS系统扩容工程DNS缓存防护系统软件扩容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6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联通现网的IPv6解析容量为130万QPS;现网IPv6解析峰值约70万QPS,系统容量须至少满足现网峰值3倍的集团规范要求,则容量需求为70万*3=210万QPS,2024年规划扩容210万-130万=80万QPS。本次项目需扩容80万QPS容量的IPv6 DNS缓存防护软件,包括支持IPv6的基础平台、高速缓存、安全防护、统计分析等功能。
1.2招标内容:IPv6 DNS缓存防护软件扩容1套,扩容80万QPS容量的IPv6 DNS缓存防护软件;联通集团反诈软件1套;集团V9.4接口规范软件升级改造1套;DNS64支持功能软件1套。

1.3项目预算:318万元(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交货及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软件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安装与调试,系统需具备割接上线条件(包括完成人员培训)。

1.6交货及实施地点:上海市(上海联通指定地点)。

1.7★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免费保修。

1.8技术要求的内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IPv6 DNS缓存防护软件扩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22.40万元/套;联通集团反诈软件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82.80万元/套;集团V9.4接口规范软件升级改造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0.50万元/套;DNS64支持功能软件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0.50万元/套;合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86.2万元。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DNS缓存保护系统软件的销售业绩(含新建或扩容)。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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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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