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永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永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永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72,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永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设计项目

1(项)

项目位于葛岭镇台口村虎头乾(县殡仪馆旁),占地面积48亩,新建墓穴格位数4800位,配套总建筑面积250㎡服务中心管理房,等。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提交送审成果文件;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2-06 至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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