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丰县线下永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完善提升项目(标识标牌及医院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07
项目名称:永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完善提升项目(标识标牌及医院文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73000.00 元

最高限价:2073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4F001238872 永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及医院文化建设工程 1 2073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现场查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8.(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竞谈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8日 08:00 至 2024年12月18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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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