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工业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6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工业氨水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营里村东,垃圾日处理量:1000t/d。现有氨水储存罐50m3。
2.2招标范围:工业氨水年需求量约:2900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用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进行送货。 2.4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所投氨水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氨水(氨溶液),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输企业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供货量不少于500吨的氨水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须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至2024-12-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6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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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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