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沙县淮河路(天山路至泰山路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联系人:(登录后查看)

5.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内容:金沙县淮河路(天山路至泰山路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2)采购数量:1家

(3)采购预算:465177.5元(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4)最高限价:465177.5元

(5)服务周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止

(6)服务地点: 按合同约定

(7)其他事项(现场踏勘等):

①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②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人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人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7.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7.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7.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1.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截止报名时间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⑥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09:00:00 至17:00:0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2)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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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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