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麟游县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

项目名称:麟游县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8,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8,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防洪管理服务 水文监测设施安装及平台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48,700.00 788,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文设施测量、施工相应能力和经营范围的企业;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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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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