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2024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蒸发结晶装置招标公告
2024-12-06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2024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蒸发结晶装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2024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蒸发结晶装置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所需蒸发结晶装置,招标控制价为1300万元(不含税),技术规格书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参数 |
技术要求 |
控制单价 (元/不含税)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蒸发结晶装置(物资编码:23990605) |
蒸发结晶处理量:6m3/h; |
A2716-01-25-WP-SPC-0001E_0_MVR蒸发结晶设备技术规格书;A2716-01-25-WP-SPC-0002E_0_低温母液干燥设备技术规格书;工艺流程图;其他技术要求附件 |
13000000.00 |
套 |
1 |
位号:U-25001 |
注: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将发布为西南油气田管理目录,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投标价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资料费(含数字化交付费用、第三方监检证等、PDCS供应链平台信息录入及资料上载)、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安装费、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300万元(不含税,税率暂定13 %,限总价),超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安岳县林凤镇安岳第二净化厂现场。
2.6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0个日历日内具备交货条件,按照调拨单要求送达指定地点,不满足交货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7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A2716-01-25-WP-SPC-0001E_0_MVR蒸发结晶设备技术规格书
A2716-01-25-WP-DAT-0001E_0_MVR蒸发结晶设备数据单
A2716-01-25-WP-SPC-0002E_0_低温母液干燥设备技术规格书
A2716-01-25-WP-DAT-0001E_0_低温母液干燥设备数据单
A2716-01-25-WP-PFD 工艺流程图
A2716-01-25-WP-PID 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
A2716-01-99-CP-SPC-0004E_0_成橇管道及设备防腐技术规格书
A2716-01-99-CP-SPC-0005E_0_成橇-成套管道及设备复合硅酸盐保温技术规格书
A2716-01-99-IN-SPC-0001E_0_成套成橇设备(装置)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规定
A2716-01-99-PS-SPC-0001E_0_机械设备管口荷载技术规定
安岳第二净化厂成套设备统一技术规定
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工厂正逆向建设数字化交付规范
数字化交付统一技术规定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D级及以上(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的,还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许可,可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3.4 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蒸发结晶装置低温母液成套设备技术规格书》与《蒸发结晶处理系统MVR蒸发结晶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4条<设计与制造>,第二部分《专用技术要求》第4条<设计、供货范围及界面>、第5条<特殊技术要求>的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上述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成功应用3年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2 年 1月 1 日之前)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一台/套设备为一项业绩)。类似业绩: MVR蒸发结晶装置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金额可抹去),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产品工艺技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则须提供设备技术文件或用户证明等其他佐证材。
*3.6 财务要求:
*3.6.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7.1-3.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指定监造与第三方飞检及抽样,并按照附件<物资驻厂监造承诺书>格式进行监造履约承诺;
*3.8.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招标标的物的专项质控方案。
*3.8.3 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
*3.8.4 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人与设计技术文件中关于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要求执行,在物资交货时同步提交合格的数字化交付成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数字化交付的其他工作。
*3.8.5 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PDSC供应链平台的信息录入及资料上载。(《数字供应链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3.8.6 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完成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至蒸发结晶装置联合试运行正常168小时方为完成供货界面交接,期间甲方委派2-3人配合调试。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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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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