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土建专业-建筑物、建筑物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09本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土建专业-建筑物、建筑物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计划在原址进行安全隐患改造。油库总占地面积216亩,无新征土地,对现有储罐、公路装卸区等进行拆除重建,保留铁路卸油设施及部分建构筑物。改造后库容9.45×104m3,其中柴油3.15×104m³,包括5000m³内浮顶罐6座、1500m³内浮顶罐1座。汽油6.3×104m³,包括 10000m³内浮顶罐6座、3000m³内浮顶罐1座。新建汽车装车岛7座,卸车岛1座,油气回收装置1套。新建营业控制室、6/0.4kV箱式变电站、事故液收集池及安全仪表、雷电预警、危险品泄漏监测等系统,取暖采用空气源热泵设计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办公楼、食堂、新建营业控制室、消防泵房装饰装修、固废间装饰装修、外墙粉刷翻修、事故水池、建筑电气照明、插座、通信、火灾报警施工及验收、屋面防雷、室内给排水管道、卫生洁具等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的人员机具设备动迁和遣返、设备场内转运、定位放线,场地平整、场内截水、排水(防雨水浸泡)和降水措施、安防警戒、降尘、现场清理,余土及垃圾收集、运输并堆放至业主/发包人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等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现场的目视化管理。
2.2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3 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12月20日 ,工期为356天。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21.96万元(含9%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3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交工证书、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或暂停使用的。
3.6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
3.7.1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7.2国内投标人主要设备资源自有或长期租赁。主要施工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者长期租赁合同,其中长期租赁要求其租赁期能够覆盖招标项目要求工期。
3.7.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或短名单子库内。
3.8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2月 10日至 2024年12 月 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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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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