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TACS图形化数据生产工具及测试工具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本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TACS图形化数据生产工具及测试工具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TACS图形化数据生产工具及测试工具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TACS图形化数据生产工具及测试工具开发项目: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投标人需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首尾页、关键页、盖章页、项目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未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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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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