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项目编号:A20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院区环境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会议服务、复印打印服务、司勤服务、维修服务、绿化服务,中国海洋档案馆环境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服务等,项目地点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和中国海洋档案馆(滨海新区庐山道2135号)。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物业服务期限内年度考核达标,则可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每次服务期限最多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开标前任何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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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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