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星大道(侨光路东段-观田路)建设工程(涉铁板块)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CRCC-2501W-2024-068招标公告

2024-12-09
1. 采购条件与依据

1.1 华星大道(侨光路东段-观田路)建设工程(涉铁板块)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星大道(侨光路东段-观田路)建设工程(涉铁板块)项目经理部。项目已由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华星大道(侨光路东段-观田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技【2022】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华星大道(侨光路东段-观田路)建设工程(涉铁板块)项目为在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片区京九铁路K2274+845处新建一座下穿铁路路基的框架桥,框架桥穿越京九铁路上、下行正线2股道,分离式布置,两框架桥边墙间净距0.1m。单幅框架桥采用单洞双室结构,上孔为人行交通涵(12.6m×2.6m),下孔为车行交通涵(12.6m×6.6m),框架桥中心线与铁路中线交角约89°,下穿框架桥顶板顶距轨底最小净距为2.05米。设计范围拟定为K0+727~K0+845,共长118m。

框架桥外两侧并行框架桥分别埋设一座下穿铁路的道路配套燃气管护管和电力管护管,即分别在京九铁路K2274+804.6处埋设1-Ф1.0m燃气管护管、K2274+884.7处埋设1-Ф2.0m电力管护管,护管中心线与铁路中心线基本正交。

铁路路基下方段两护管管顶埋深分别为6.5m、7.0m。护管材质为顶管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圆管混凝土强度等级C50,抗渗等级P8。燃气管护管内铺设一根规格为DN300mm×10m钢管,设计压力0.4MPa,壁厚较铁路范围外输气管壁厚提高一个级别以上;电力管护管内铺设16孔DN250电缆HDPE管和4孔DN110光纤HDPE管。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 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若项目业主有相关文件约定钢材品牌及产地;则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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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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