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机械(路面灌缝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项目名称: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机械(路面灌缝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25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件: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应扫描清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三项扫描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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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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