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市区及七县)车辆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运维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维保服务:网上系统设备、网上系统平台升级、网上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政务外网视 频监控共享平台接入网络升级改造、监控平台对接及相关配套提升硬件部分、视频图像安全 系统、资源库软硬件部分及边界安全系统部分、漏洞扫描器原厂软件授权、日志审计系统原 厂软件授权、数据应用区和视频存储区 2 台防火墙原厂软件升级。

(2)云存储服务:整体可用容量不低于 1PB,在同时连续写入和随机读取、删除的场景下, 在存储容量超过 85%时实际写入能力不低于 1200 组/秒写入(一组含三张图片,大小图的比  例 1 :2,大图 600KB、小图 50KB),数据写入生效时延不高于 500 毫秒 ;整体数据吞吐量不小 于 16Gbp s:近 2 小时的数据读出带宽与写入带宽一致(1 :1 读写),历史数据随机读出带宽不 低于写入带宽的 10%

具体运维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不涉及制造商、代理商。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预估金额:1957264 元(不含税);

(2)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项目交付时限:在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全运维服务交接及相关工作。

(4)★服务期:乙方按照项目要求完成服务部署,向甲方提出服务部署完成确认申请,由 甲方和甲方客户确认部署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客户图像系

统后端设备

运维服务项

客户图像 系统后端 设备运维 服务项目

客户图像系统后端设 备运维服务项目

1

现场

在合同签

订后 5 个

日历日内

完成安全

运维服务

交接及相

关工作

……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1957264 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 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 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2 月 09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2 月 09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2 月 09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 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 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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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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