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物流仓库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9二、采购项目编号:ZZ2024
三、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物流仓库管理服务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 2.具备物流服务或者仓储服务业务经营资质,且具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各类资质、许可等均需在有效期内。 3.须承诺中标后在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工作地点(需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需提供承诺书)。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8.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也可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禁止非禁入品目“黑名单”供应商参与投标)。 9.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
40.9968 |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上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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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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