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二甲基二硫醚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9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二甲基二硫醚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甲基二硫醚约 1091.7 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二甲基二硫醚框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二甲基二硫醚框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小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投标人经营年限不低于 3 年(自注册之日起);
2. 进口品牌须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产品如涉及专利技术,须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及专有技术证书;如属于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方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4.投标人须具有近 5 年内的 1 家及以上同类或相同装置的成功应用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供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或发票扫描件)。业绩表需真实可靠(说明具体项目和使用装置),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在国内代理业绩,而不是品牌自身应用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产品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中间商投标。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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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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