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生产运行业务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0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生产运行业务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2.2规模: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2.3工期:服务期2年,暂定2025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

2.4招标范围:生产运行涉及的部分业务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2025-2027年生产运行业务外委服务(CHDTDZ065/18-QT-442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2027年生产运行业务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生产运行、运行劳务服务或检修类劳务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10 09:002024-1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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