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场离港系统核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09(项目编号:0748)
1、受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沈阳机场离港系统核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沈阳机场离港系统核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沈阳机场针对在用离港系统进行部分设备更新,为匹配原系统计划采购2台交换机、2台防火墙及26个光模块,详见第四章 技术需求/规范。
编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1 |
交换机 |
华为S7706 |
2台 |
2 |
防火墙 |
华为USG6615F-AC |
2台 |
3 |
光模块(万兆多模) |
华为0MXD30000 |
20个 |
4 |
光模块(万兆单模) |
华为0SX010000 |
6个 |
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8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沈阳机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安装、业务割接和调试等工作。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3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响应,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如未提供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书面承诺函)。
2.5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网络查询截图或2024年1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防火墙、交换机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三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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