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自在行驿站及收费站业务前置设施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10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工作,需在淄博西、淄博新区收费站广场外侧设置“自在行”服务驿站;业务前置需在青兰高速淄博段收费站设置业务办公用服务舱及为部分收费站采购相关配套设施。 |
2.2 采购范围 |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采购货物为服务舱、相关配套设施及收费业务前置配套设施,包括制造、组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等相关内容,要求供应商于60日内完成交货。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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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合法授权或双方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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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服务舱相关设施设备销售业绩或年合同额累计100万元以上(可为单个合同或多个合同累加)服务舱相关设施设备销售业绩(注: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业绩仅认定供应商自身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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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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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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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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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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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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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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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_2024-12-11 09:00至2024-12-13 17: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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